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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024年第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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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2-08 10:17:35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680508/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3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哈萨克斯坦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div>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024年第21叶/td>
发布日期 2024-02-07 生效日期 2024-02-0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哈萨克斯坦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p>

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5年联合公告第531号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不再执行、/p>

特此公告、/p>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p>

2024???/p>

公告下载链接9/p>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pdf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农业认可进口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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