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认〔2024〕2号)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认〔2024〕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07 16:16:05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512
核心提示: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天津市2024年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全面提升认证和检验检测的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彰显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价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认〔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02-07 生效日期 2024-02-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天津市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天津市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天津市2024年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全面提升认证和检验检测的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彰显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价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体系

(一)健全质量认证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各成员单位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积极推动认证和检验检测结果采信,一体化推进认证和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天津市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复评及评选工作。引导建立质量认证发展协调机制和认证监管联动机制,通过创新试点示范,全面推进我市质量认证工作水平。

(三)按照总局部署要求,统筹推进质量认证“六大行动”。开展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区行动、公信力建设行动、专业化提升行动、数字化发展行动、普及宣传行动和“走出去”行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世界认可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质量认证宣传周”期间,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从业机构主动做好宣传,扩大认证和检验检测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统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优化行政许可信息化流程,规范技术评审管理,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提升审批效率。

(六)继续推进总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试点,统一许可范围,细化评审依据,明确办理程序,实现平稳过渡。

二、提升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七)推动高端品质认证。引导认证机构开发市场需求大、服务民生和高质量发展的高端品质认证。会同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双碳”、绿色、有机、健康服务等认证发展,宣传认证对引领绿色生态和服务消费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八)积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配合相关部门引导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助推我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九)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各区、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案例和帮扶经验的推广力度。在质量认证示范区(点)、产业聚集区开展区域试点工作,推动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

(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类消费品等领域组织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开展京津冀检验检测机构技能比武,助力产业发展。

(十一)聚焦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光伏等重点领域,继续开展“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试点推进西青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支持东丽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

(十二)完善京津冀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业区域协作机制,促进互联互通。建立 CCC 免办工作联动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完善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互查机制。

(十三)持续优化车检服务,指导机动车检验机构逐步完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水平,解决好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

三、提升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管效能

(十四)加强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深入开展认证活动现场见证检查。落实“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要求,开展流通领域有机产品认证一致性抽查。按照总局要求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高风险认证审核员、“失联”认证机构等专项检查。强化 CCC 认证自我声明、认证机构自我承诺、抽查后处理等重点环节监管。

(十五)加强汽车、货车、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器具及新纳入 CCC 目录产品等重点产品强制性认证监管,严格落实指定机构及获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CCC 免办证后监管。

(十六)压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对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

(十七)紧盯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相关领域,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工业消费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十八)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在机动车检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等领域开展部门联合检查,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强化认证和检验检测多元共治,配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核实虚假检测认证报告线索。

(二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数据归集工作,更新我市检验检测机构档案及能力信息数据,配合总局建立全国统一的检验检测数字化管理和智慧监管平台。

四、提升认证和检验检测专业化水平

(二十一)组织开展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管人员培训。加大对各区局培训指导力度,强化行风作风建设,丰富完善培训内容和典型案例,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二十二)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吸纳技术机构、科研院所的优秀专家进入评审员库,实施评审员库动态管理,持续强化评审员培训和监督管理,打造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的评审人员队伍。

(二十三)促进从业机构和从业队伍能力提升。开展检验检测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在部分领域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开展第二届天津市认证机构大比武活动,提升我市认证行业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十四)在社会关注和民生关切的重点领域联合开展京津冀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不断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能力。

(二十五)持续改进检验检测信息化监管平台,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机构信息查询、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功能,完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

(二十六)深化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指导辖区检验检测机构按时完成信息维护和报告编号上传,为总局分析和掌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情况,做好数据支撑。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05)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015) 法规动态 (2955)
法规解读 (2931) 其他法规 (344)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