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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新农执规?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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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1-12 10:08:19 来源9a href="http://xmsyj.xinjiang.gov.cn/xjxmsyj/c113721/202401/eb26a8cd10b6445d9db5fda4a9da61d4.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厄/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3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21一2025 ?》,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农业执法实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 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厄/div>
发布文号 新农执规?023?
发布日期 2023-12-20 生效日期 2023-12-2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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