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打造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宜宾市打造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化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打造国家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结合宜宾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快构建高品质质量供给体系、高标准质量支撑体系,全力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标杆、政产学研用质量协同标杆、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标杆、工程质量品质标杆、服务质量品质标杆、区域质量品牌标杆,建成质量强国标杆城市,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宾篇章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质量品牌队伍不断壮大,质量支撑能力显著增强,质量强市建设再上新台阶,基本建成国家质量强国标杆城市。
——产业发展质效显著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9以上,将名优白酒、动力电池、晶硅光伏打造成具有世界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标杆。
——质量供给能力更加完善。工程质量抽查合格率不断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有效支撑高品质生活需要,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2分以上。
——政产学研用协同效益不断增强。质量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质量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与产业需求适配性不断增强,累计培育质量人才超万人。
——质量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新增1个国家级产业计量中心、1个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1个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成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1个。
——质量品牌不断壮大。国省级质量品牌总量不断增加,争创全国质量品牌示范区1个,力争中国质量奖实现零突破,培育天府质量奖6个、省级及以上质量标杆1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30个以上。
到2035年,全市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引领示范效应凸出。
三、重点工程
(一)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标杆
聚焦名优白酒、动力电池、晶硅光伏、数字经济四大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关键技术自主可控、质量竞争优势突出、产业链融通发展的产业高质量发展标杆。针对产业链质量薄弱环节,实施产业基础再造攻关项目,加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基础制造工艺与质量管理、智能化技术、绿色化技术深度融合,提升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与元器件质量水平,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深入开展四大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推动企业间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推动四大产业链质量竞争力提升。
(二)打造政产学研用质量协同标杆
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体系,协同开展质量技术、质量管理、质量制度创新与质量人才培育,打造政产学研用质量协同标杆。加快推进质量标准特色办学,支持宜宾学院、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等高校加强质量理论研究和质量学科、课程体系建设,加大质量标准人才培育力度。鼓励高校和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模式,强化产业与质量标准人才适配性。支持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邓中翰院士工作站、电子科技大学宜宾研究院、四川大学宜宾研究院、五粮液集团公司、四川时代等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质量人才实践基地。支持企业与在宜高校合作,整合院校实验室资源,促进质量人才培养和质量品牌、技术、标准成果转化,助力产业发展。
(三)打造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标杆
围绕名优白酒、动力电池、晶硅光伏等特色产业需求,合理布局区域、产业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系统完备、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打造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标杆。聚焦动力电池产业,积极筹建国家储能与动力电池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储能与动力电池安全重点实验室、国家动力电池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建成国家级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聚焦晶硅光伏产业需求,积极对接国家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宜成立分中心。聚焦名优白酒产业,加快建设宜宾固态法白酒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持续做好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平台运行管理、宣传推广,不断整合标准化服务、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等质量技术资源。
(四)打造工程质量品质标杆
积极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优质化、品牌化发展,打造工程质量品质标杆。完善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和标准认证体系,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做好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智慧工地”“绿色工地”建设。加强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管,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天府杯”“省结构优质工程”“酒都杯”等奖项,打造一批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五)打造服务质量品质标杆
实施服务品质提升工程,以质量创新促进服务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打造服务质量品质标杆。在金融、物流、商务咨询、检验检测等领域开展质量标杆企业创建行动,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打造一批金牌服务市场主体和现代服务企业。提升专利预审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在健康、养老、旅游、放心舒心消费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加强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改善群众服务消费体验。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府服务、公用事业等领域服务质量标准体系,促进公共服务质量便民化。
(六)打造区域质量品牌标杆
加强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做大做强“宜宾产”“宜宾造”“宜宾汇”品牌,积极打造区域质量品牌标杆。以三江新区申报国家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为依托,实施区域品牌带动战略,大力支持三江新区锚定高质量发展“探新路、做示范”,探索构建新型质量治理机制和现代质量政策体系,创造性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重点产业制定质量品牌提升系列团体标准,通过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品牌建设、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培育一批产业集群商标和区域品牌,打响一批“宜宾造”“三江造”品牌,提升产业质量效益。持续挖掘优势特色资源,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指导。实施高端品牌引领工程,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企业,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宜宾市市长质量奖等各级政府质量奖,国家、省级质量标杆,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天府名品”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统筹谋划和督促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
将质量提升、质量品牌培育、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资金的稳定投入。同时,完善质量标杆城市建设经费的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各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通过政策的协同配合,推动质量工作的全面提升。
(四)强化督查考核
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以推动各级领导更加重视质量工作,切实履行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