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9/p>
为规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实际,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024??0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p>
《关于印?lt;杭州市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gt;的通知》(杭农政?016?34号)同时废止、/p>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p>
2023?2?9?/p>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杭农?023?2叶/td> | |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生效日期 | 2024-01-30 |
有效性状?/th>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th> | 专业属?/th> | 其他 | |
备注 | 《关于印?lt;杭州市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gt;的通知》(杭农政?016?34号)同时废止、/span> |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9/p>
为规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实际,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024??0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p>
《关于印?lt;杭州市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gt;的通知》(杭农政?016?34号)同时废止、/p>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p>
2023?2?9?/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