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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桂市监规?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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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1-05 05:38:31 来源9a href="http://scjdglj.gxzf.gov.cn/zwgk/fdzdgk/gfxwj/t17797986.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34
核心提示:现将《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行动态调整,《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 版)》不再执行、/div>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桂市监规?023? 叶/td>
发布日期 2023-12-30 生效日期 2023-12-3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9/p>

现将《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行动态调整,《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 版)》不再执行、/p>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0 ?/p>

(此件公开发布(/p>

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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