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024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统计函?023?1?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024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统计函?023?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4-01-03 10:17:28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zfxxgk/zfxxgkml34/5600225/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05
核心提示:根据?024年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税委会公?023年第10号附?)、《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编制规则》(HS/T70?022)和海关统计工作需要,统计分析司组织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024年版《商品目录》),并更新维护了相关统计商品参数?024年版《商品目录》修订情况和相关参数表已上传至统计分析司网站,请各关在“常用参?报表参数/基础参数”栏目下浏览并下载使用、/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号/div>
发布文号 统计函?023?1叶/td>
发布日期 2023-12-28 生效日期 2023-12-2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根据?024年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税委会公?023年第10号附?)、《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编制规则》(HS/T702022)和海关统计工作需要,统计分析司组织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以下简?024年版《商品目录》),并更新维护了相关统计商品参数?024年版《商品目录》修订情况和相关参数表已上传至统计分析司网站,请各关?ldquo;常用参数-报表参数/基础参数栏目下浏览并下载使用。具体情况通知如下9/p>

一?024年版《商品目录》的修订情况

(一)商品编码及名称、/p>

2024年版《商品目录》删?ldquo;3206.1110?个本国子目(商品编码);增列3206.1111?6个本国子目;增列本国子目注释2条。详见?024年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转换表》、/p>

本国子目商品编码变动情况详见?024年海关统计商品编码双向变更对照表》、/p>

(二)计量单位、/p>

1. 新增2709.0000第二法定计量单位?rdquo;,并配套新增统计计量单位代码08,对应通关计量单位代码123、/p>

2. ?ldquo;8905.9010?ldquo;8905.9090第一法定计量单位?ldquo;?rdquo;调整?ldquo;?rdquo;,对应通关计量单位代码调整?ldquo;004,统计计量单位代码不变、/p>

3. ?024年新增商品编码设置法定计量单位,共计16处。详见?024年计量单位调整表》、/p>

二?024年统计商品参数的修订情况

海关统计快讯进出口重点商品目录及海关统计月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的列目及商品编码范围均无调整、/p>

根据修订后的2024年版《商品目录》,?024年统计用2468位商品参数》?024年海关统计常用商品目录》?024年高技术产品海关统计商品目录》?024年海关统计商品编码与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对照表》也同步调整、/p>

三、其他事顸/p>

(一)为便于海关统计人员及各类数据用户及时使?024年版《商品目录》,海关数库微信公众号将?024??日左右更?024年版《商品目录》电子版,印刷版的发放时间与数量另行通知、/p>

(二?024年海关统计快讯进出口重点商品目录及海关统计月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中英文版将于2024??日前在海关门户网站公布。其中,海关统计月刊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也可以在《海关统计?024?月海关统计月刊中查询。?024年统计用2468位商品参数》中英文版将?024??0日前在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对外公布、/p>

(三)请各关根据上述参数做好跨年度数据修改及本关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参数维护等各项相关工作、/p>

(四?024年版《商品目录》及商品参数使用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司统计调查处联系、/p>

特此通知、/p>

统计号/p>

2023?2?8?/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进出?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