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现就实施卡口分类分级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9/p>
一、本公告所称卡口分类分级管理适用于综合保税区、/p>
二、允许具备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在卡口设置专门的便捷进出区通道,对进出区货物实行分类通行、/p>
三、对区内建设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所需的劳保用品、区内人员所需的生活消费品等境内进出区货物实施卡口登记管理,通过便捷进出区通道进出。根据卡口设置实际,常规货物通道可以兼行卡口登记货物、/p>
四、对卡口登记货物实施差别化分级管理。简化核放单填报要素,对于第三条所述的基建物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生活消费品,其运输工具绑定的核放单中的料号商品编码为非必填项,对于其他卡口登记货物,其运输工具绑定的核放单中的料号为非必填项。对上述货物优化进区重量验核、/p>
五、对采用报关单、备案清单或保税核注清单办理进出区手续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须如实申报,并在保税核注清单勾选商?ldquo;危化品标?rdquo;、/p>
六、海关对卡口登记货物进行抽查、/p>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
特此公告、/p>
海关总署
2023?2?9?/p>
公告下载链接9/p>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优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