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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 (西宁市人民政府令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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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12-22 03:01:47 来源9a href="https://www.xining.gov.cn/zwgk/fdzdgknr/zcwj/flfg/202108/t20210831_152244.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西宁市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80
核心提示:《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020?0?6日西宁市人民政府?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发布单位
西宁市人民政
西宁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令 ?68叶/td>
发布日期 2021-01-29 生效日期 2021-01-2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020?0?6日西宁市人民政府?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

市长:

2020?2?8?/p>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宙/strong>

为了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规章清理工作的要求,西宁市人民政府对涉及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ldquo;放管?rdquo;改革、外商投资、政府投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事项、行政裁决事项等方面现行有效?02部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一、对5部市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14部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p>

附件:1.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2.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

附件1

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一、《西宁市居住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2012年制?

(一)将第一条中?ldquo;《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rdquo;修改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rdquo;、/p>

(?将第四条第二款中?ldquo;市发改、财政、建委、房产、卫生、民政、商务、文化等修改丹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民政、商务、文化旅游广电等、/p>

(?将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ldquo;市规划行政主管部?rdquo;修改丹市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rdquo;、/p>

(?将第十四条中?ldquo;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丹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p>

(?删去第十六条、第十九条、/p>

二、《西宁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2013年制?

(一)将第一条中?ldquo;《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rdquo;修改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rdquo;、/p>

(?将第五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中的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p>

(?将第十五条第五项修改丹涂改、隐匿、伪造、销毁、抢夺病历资?rdquo;、/p>

(?将第二十三条中的卫生、民政等修改丹卫生健康、民政等、/p>

(?第二十七条中?ldquo;行政、司?rdquo;修改丹仲裁、行政、司?rdquo;、/p>

(?将第四十一条中?ldquo;卫生修改丹卫生健康?ldquo;行政处分修改丹处分、/p>

三、《西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5年制?

(一)将第二十五条中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修改丹应当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rdquo;、/p>

(?将第二十八条中的到有维修资质的单位维?rdquo;修改丹到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维修单位维修、/p>

(?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在用机动车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的罚?rdquo;、/p>

(?删去第三十八条第四项、/p>

四、《西宁市??改气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制?

(一)将本办法中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均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rdquo;、/p>

(?将第二条中的第二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高污染燃料分为三类:

(一)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0%的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p>

(?除单台出力大于等?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p>

(?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以及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rdquo;

(?将第三条第二款中?ldquo;城乡规划建设、经济贸易、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修改丹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商务、市场监管等、/p>

(?删去第四条中?ldquo;?rdquo;、/p>

(?将五条第二款修改丹禁煤区的范围:东起杨沟湾,西至湟水路、西钢西边界,北起兰新高?城东?、北山根、宁大高速公路、青海大学路、海湖大道、西湟高?城北?,南至京藏高速南环城路、凤凰山?城东段、城中段)、西久公路、南川工业园?含南川工业园规划?、规划西塔高速、凤凰山?城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规划范?rdquo;;第三款修改为:控煤区的范围:禁煤区外的城乡结合部、近郊村镇及湟中区、湟源县、大通县城规划区域范?rdquo;、/p>

(?将第六条第一项删厺第三项中?ldquo;禁煤区内禁止使用修改丹销售、燃?rdquo;;第二款中?ldquo;必须停止使用直接燃用??等高污染燃料修改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p>

(?将第七条修改丹控煤区内禁止审批7兆瓦(10蒸吨)以下燃煤设施,严格控制现有燃煤设施的使用数量,其排放的污染物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rdquo;、/p>

(?将第九条修改丹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禁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燃用燃??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等高污染燃料,或者原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未按照规定改用清洁能源、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燃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rdquo;、/p>

(?将第十条修改丹违反本办法规定,燃用??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rdquo;、/p>

(?删去第十三条、/p>

五、《西宁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2017年制?

(一)在第一条中的法律依据中,加入《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p>

(?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第三款修改为:绿色建筑按国家规定分为基本、一星、二星、三?个等?rdquo;、/p>

(?将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中的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rdquo;均修改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p>

(?将第五条中的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修改丹自然资源规划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rdquo;、/p>

(?将第九条中的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修改丹自然资源规划工业和信息化、/p>

(?将第十条中的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rdquo;修改丹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ldquo;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p>

(?将第十二条中?ldquo;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rdquo;修改丹建筑能耗监测系?rdquo;、/p>

(?删去第十四条、第十五条、/p>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市、县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出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核发划拨用地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p>

(?将第十七条中?ldquo;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二款修改为: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p>

(十一)将第十九条中?ldquo;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rdquo;修改丹建筑能耗监测系?rdquo;、/p>

(十二)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丹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要点进行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筑,纳入绿色建筑项目统计范?rdquo;、/p>

(十三)将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中?ldquo;与能耗监测系统联网的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修改丹建筑能耗监测系?rdquo;、/p>

(十四)将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中的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rdquo;修改丹建筑能耗监测系?rdquo;、/p>

(十五)将第三十三条中的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rdquo;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修改丹能耗监测系?rdquo;、/p>

(十六)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丹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p>

(十七)将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中?ldquo;运行评价标识修改丹评价标识、/p>

(十八)将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第五项中的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rdquo;该装?rdquo;计量传输系统修改丹能耗监测系?rdquo;、/p>

(十九)将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中的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及数据采集传输装?rdquo;修改丹建筑能耗监测系?rdquo;、/p>

附件2

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

一、《西宁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1997??0日发布,2010?1?3日修正,2011??2日施?

二、《西宁市集体土地征用管理暂行办法?西宁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01??6日施?

三、《西宁市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西宁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01??日施?

四、《西宁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西宁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01?0?日施?

五、《西宁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管理办法?西宁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01?0?日施?

六、《西宁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西宁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01?0?日施?

七、《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实施暂行办法?2003??6日西宁市人民政府?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03??3日施?

八、《西宁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2003?1?4日西宁市人民政府?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04??日施?

九、《西宁市机动车治安防范管理办法?2004??日西宁市人民政府?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04??日施?

十、《西宁市大南山生态绿色屏障建设管理办法?2009??日西宁市人民政府?2次常务会议通过?009??日施?

十一、《西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10??2日西宁市人民政府?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10??日施?

十二、《西宁市建设领域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012??9日西宁市人民政府?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12??日施?

十三、《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2012??日西宁市人民政府?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12?0?日施?

十四、《西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2014??日西宁市人民政府?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014?1?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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