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ldquo;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rdquo;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侊/strong>》〉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9616.html" target="_blank">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023?8号),我局决定?023?1?0日起将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分类下放至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9/p>
一、从2023?1?0日起,连州市辖区范围内仅从事食品类别为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粮食加工品(大米)的食品生产许可,包括核发、变更、延续、补发、注销、中止、现场核查等环节内容,由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rdquo;选择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有关详情请咨询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63-6631190,地址:连州市连州镇良江路3号连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49-52号)、/p>
二、食品生产者从事或同时从事其他食品类别生产的,仍由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申请人可按照原申报途径通过广东政务服务?rdquo;选择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p>
特此通告、/p>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