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023?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p>
特此公告、/p>
海关总署
2023?0??/p>
公告下载链接9/p>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6叶/td> | |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 生效日期 | 2023-10-20 |
有效性状?/th>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th>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th> | 进出叢/td> |
备注 | 相关解读9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25360.html" target="_blank" style="text-indent: 28px;">政策解读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顸/a> |
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023?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p>
特此公告、/p>
海关总署
2023?0??/p>
公告下载链接9/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