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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23年第21号)|有关“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行政许可事 (2023年第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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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09-25 04:15:50 来源9a href="http://www.forestry.gov.cn/lyj/1/gkgjlyjgb/20230922/524067.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87
核心提示:根据《行政许可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5号),经研究,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濒管办”)实施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分别委托或授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濒管办各办事处、/div>
发布单位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2023年第21叶/td>
发布日期 2023-09-22 生效日期 2023-09-22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其他 专业属?/th>
备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许可便利化水平和效率,根据《行政许可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5号),经研究,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ldquo;国家濒管?rdquo;)实施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rdquo;行政许可事项,分别委托或授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濒管办各办事处。现公告如下9/p>

一、实施范図/p>

(一)委托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实施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范围

1.大熊猫、朱鹮、虎、豹类、象类、金丝猴类、长臂猿类、犀牛类、猩猩类、鸨类共10种(类)除外的国家重点保护或国际公约限制贸易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p>

2.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国际公约限制贸易的野生植物或其产品、/p>

(二)授权国家濒管办办事处实施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范図/p>

1.白鱀豚、长江江豚、中华鲟、中华白海豚、儒艮、红珊瑚、达氏鲟、白鲟、鼋?种(类)除外的国家重点保护或国际公约限制贸易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p>

2.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国际公约限制贸易的野生植物或其产品、/p>

二、申报途径和程庎/p>

(一)办理实施范围第(一)项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申请人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rdquo;(www.singlewindow.cn),向所在地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时出具国务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审查决定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p>

(二)办理实施范围第(二)项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申请人在取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rdquo;(www.singlewindow.cn)向所在辖区国家濒管办办事处申请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p>

(三)办理同时含有实施范围第(一)、(二)项所规定的且不能拆分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当先分别取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rdquo;(www.singlewindow.cn)向所在辖区国家濒管办办事处申请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p>

三、其他事宛/p>

(一)各受委托机关按照本公告受理上述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申报途径和程序第(一)项情形的,依据本公告所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管理的濒危野生动植物或其制(产)品进出口审批及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办事指南》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审核办理。属于申报途径和程序第(二)、(三)项情形的,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023年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审核办理、/p>

(二)办理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的,申请人继续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rdquo;(www.singlewindow.cn)向国家濒管办办事处申请、/p>

(三)本公告?023?0?日起施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濒管办对其委托授权的行政许可事项可进行变更、中止或终止,将及时向社会公告、/p>

(四?023?0?日之前已取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内但尚未实施完毕的,申请人可通过原渠道向国家濒管办或其办事处申请濒危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p>

(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濒管办此前发布的公告或者其他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内容,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按照本公告执行、/p>

特此公告、/p>

附件?nbsp;1.受委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pdf

2.被授权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pdf

3.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管理的濒危野生动植物或其制(产)品进出口审批及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核发办事指南.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

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宣/p>

2023??0?/p>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委托动物保护行政许可进出?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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