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常市监食经?023?41?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常市监食经?023?41?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09-20 11:01:48 来源9a href="https://www.changzhou.gov.cn/gi_news/829169416487486"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51
核心提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局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023年年底,在全市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div>
发布单位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文号 常市监食经?023?41叶/td>
发布日期 2023-09-08 生效日期 2023-09-0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医院、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局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023年年底,在全市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p>

附件?nbsp;《常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a>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1?/p>

(此件公开发布(/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0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