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省属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食源性疾病 病例监测直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3〕319号) (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准确率和时效性,保障监测网络直报工作质量,减轻基层报告压力,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作用,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网络直报路径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落实。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甘肃省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网络直报路径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医院诊疗信息系统(以下简称 HIS系统)医生工作站与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病例监测系统)连接互通,运用智能关联填报、自动跳转报卡等技术,实现食源性疾病病例相关信息自动化生成与传输,替代手工二次录入,大幅提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准确率和时效性。
二、建设内容
(一)HIS系统对接。采用HIS系统集成数据智能采集模块。将数据智能采集模块(全国统一版本及更新)嵌入 HIS 系统,提供医生工作站辅助填报功能,院内审核端一键上报,与国家(省级)系统自动联通上报病例信息。
(二)网络对接。建立虚拟专用网络,虚拟专用网络与省级卫生专网并行。国家—省级、省级—市级建立基于IPsec 的虚拟专用网络通道,省级、市级完成辖区卫生专网与虚拟专用网络联通,向医疗机构分配网络IP 地址。
三、进度安排
(一)各地要明确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联络员,并将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于9月15日前反馈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
(二)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协调国家系统开发公司,先行选取甘肃省人民医院、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定西市人民医院、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金川公司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临夏州人民医院、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武威市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甘南州人民医院、甘肃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等15家医疗机构作为第一批建设单位,免费提供技术服务,于9月30日前开始直报路径建设。请各地协调医疗机构HIS系统开发商,确保各医疗机构在数据智能采集模块安装前具备相应的软硬件条件。各地要将第一批医疗机构作为示范,带动和培训后续医疗机构直报路径建设和运行工作。
(三)确定66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附件2)和97家二级公立医疗机构(附件3)作为第二批建设单位,由各地组织于12月31日前完成直报路径建设工作,实现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
(四)确定65家二级医疗机构,作为第三批建设单位,由各地组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直报路径建设工作,实现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
请各地根据第二批和第三批建设的二级医疗机构数量分配表(附件3),结合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基础,确定第二批、第三批二级医疗机构名单,于9月3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网络直报路径建设是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防融合工作的重要举措,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辖区内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和HIS系统开发商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HIS系统与病例监测系统对接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推进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保障经费投入。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各建设单位所需的数据智能采集模块购置和安装费用由各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及时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直报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绩效评价。省级将各地医疗机构HIS系统与国家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对接直报工作情况纳入年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绩效评价,将各医疗机构对接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市地要加强对辖区该项工作的考核评价,按照本方案进度安排,督促辖区整体工作进展,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监测系统直报 任鹏程 010-52165538
虚拟专网部署 岑嶒 010-52165541
省卫生健康委 李丽梅 0931-4818092
电子邮箱:417108778@qq.com
省疾控中心桑向来 0931-8516239
附件:1.市州卫健委网络直报路径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2.第二批建设的三级医疗机构名单
3.第二批和第三批建设的二级医疗机构数量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