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福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第五批目录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李干、米(粉)燕、锅边片、油炸花生这几种食品。并且对这几种食品的产品品种定义及生产流程做出明确规定。
二、产品品种定义及生产流程
(一)李干
李干:以李鲜果为原料,经挑选、摇青、清洗、晒制(或烘烤)、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调味腌渍等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原果风味的地方特色食品。
李干基本生产流程:原料处理→晒制(或烘烤)→腌渍→干燥→包装→成品。
(二)其他粮食加工品
1.米(粉)燕: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磨成米浆,放入铁盘中匀浆,蒸熟,晾晒成半干“米片”、切丝,整理成束等工艺制成的大米制品。
米(粉)燕基本生产流程:大米→清洗浸泡→磨浆→铁盘匀浆→清蒸→晾晒→切丝→干燥→成品。
2.锅边片:以大米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少量淀粉,经加工制作的片状生制品。
锅边片基本生产流程:大米→清洗浸泡→磨浆→添加(或不添加)少量淀粉→搅拌→蒸汽成型→摊凉→干燥(或不干燥)→成品。
(三)油炸花生
油炸花生: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裹粉或不裹粉、添加辅料、油炸、冷却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油炸花生基本生产流程:花生仁→清洗→裹粉或不裹粉→调味→油炸→冷却→包装→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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