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了〉a href="//www.sqrdapp.com/law/draft/show-198359.html">上海市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桇/a>》(以下简称《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建议日期为2023??1日至2023??1日、/p>
《方案》中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定义9/p>
指以非谷物食品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蒸煮、磨浆、干燥后,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混合、包装,制成的适于6?mdash;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5mm以下的粉状辅助食品(不含辅食营养补充品)、/p>
《方案》中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的食品类别及编码9/p>
食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类别编号为3003,类别名称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品种明细丹其他(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p>
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的设备设?其具体要求应当符合〉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9847.html" target="_blank">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方案》明确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的设备设施,其具体要求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设备设施相关规定、/p>
另外,方案中还对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企业的人员管理、管理制度以及试制产品检验报告做出相应规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