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公告?023年第25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公告?023年第25号)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06-19 04:34:26 来源9a href="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5b4a4de8487d4e1b8e07e0ffeb26f75e.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73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规章的实施衔接工作,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包装浪费,现针对净含量小于1g的商品,在原实施日期基础上给?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截止前生产或者进口的商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div>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23年第25叶/td>
发布日期 2023-06-19 生效日期 2023-06-1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计量相关
备注

2023??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了〉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21914.html">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023??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规章的实施衔接工作,减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包装浪费,现针对净含量小于1g的商品,在原实施日期基础上给?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截止前生产或者进口的商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p>

特此公告、/p>

市场监管总局

2023??9?/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