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 (沪环气候?023?9?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 (沪环气候?023?9?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06-09 01:56:36 来源9a href="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30608/ea3db4610e294b5480934b31a6d5e645.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022?号)以及《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沪环气候?023?2号)工作要求,做好碳排放权交易与电力交易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以下简称外购绿电)碳排放核算方法,具体要求如下、/div>
发布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 沪环气候?023?9叶/td>
发布日期 2023-06-08 生效日期 2023-06-0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022?号)以及《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沪环气候?023?2号)工作要求,做好碳排放权交易与电力交易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以下简称外购绿电)碳排放核算方法,具体要求如下、/p>

一、适用对象

本市碳交易企业可选择将外购绿电单独核算碳排放、/p>

二、适用范围

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平台以省间交易方式购买并实际执行、结算的电量、/p>

三、调整因孏/p>

外购绿电排放因子调整? t CO2/104kWh,其他外购电力排放因子仍统一?.2 t CO2/104kWh、/p>

四、相关要汁/p>

(一)请在上海市碳排放报告直报系?http://zbxt.reg-sh.org)年度碳排放报告中分别报告外购电力总量和外购绿电电量、/p>

(二)做好绿电交易相关材料的存证工作,以备第三方核查与管理部门检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交易结算依据、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外购电力账单等、/p>

(三)年度碳排放量一经审定即作为后续年份配额分配等相关工作的依据,不作特殊调整、/p>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p>

附件.pdf

地区9/font>上海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下一篇: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29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