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于2023??9日起,开始实施小食杂店风险分级管理。依据小食杂店风险特点,从销售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销售条件保持、销售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将小食杂店从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校园周边小食杂店直接评定为D级),并根据对小食杂店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下表为不同风险等级的小食杂店的日常检查频次、/p>
表一 不同风险等级的小食杂店的日常检查频欠/p>
风险等级 | 检查次?/td> |
A?/td> | 1?2平/td> |
B?/td> | 1?平/td> |
C?/td> | 2?平/td> |
D?/td> | 4?平/td> |
另外,首次风险等级评定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同步开展,也可依据静态风险情况直接确定?023年底前,新增小食杂店全部完成等级评定?024年底前,城镇范围内小食杂店全部完成等级评定;2025年底前,全省小食杂店全部完成等级评定,并实施动态管理(校园周边小食杂店除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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