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9/p>
《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市政?023年立法工作通知如下9/p>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全市工作大局开展立法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立法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严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需要由市委研究决定的重大立法事项,以及立法中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问题的,及时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报告、/p>
二、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泔/a>《/p>
2023???/p>
市政?023年立法工作计刑/p>
市政?023年立法工作重点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围绕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安排立法项目,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法治保障、/p>
市政?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34项,其中,力争完成项?9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项、政府规?0项;适时提出项目15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项、政府规?项。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力争完成项目(19项)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9项)
1.外商投资条例
(市商务局起草(/p>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泔/p>
(市公安局起草(/p>
3.审计条例(修订)
(市审计局起草(/p>
4.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起草)
5.建筑绿色发展条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6.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p>
(市应急局起草(/p>
7.传染病防治条例(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p>
(市卫生健康委起草)
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p>
(市民政局起草(/p>
9.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根据立法工作进程适时推进(/p>
(市农业农村局起草(/p>
(二)政府规章项目(10项)
1.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修订)
(市司法局起草(/p>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
(市消防救援总队起草(/p>
3.税收征收保障办法(修订)
(北京市税务局起草(/p>
4.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5.地名管理办法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6.行政问责办法(废止)
(市司法局起草(/p>
7.实施国家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的若干规定(废止(/p>
(市司法局起草(/p>
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废止)
(市财政局起草(/p>
9.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办法(废止(/p>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10.节约用水办法(废止)
(市水务局起草(/p>
二、适时提出项目?5项)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8项)
1.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
(市公安局起草(/p>
2.动物防疫条例(修订)
(市农业农村局起草(/p>
3.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市园林绿化局起草(/p>
4.可再生能源条侊/p>
(市发展改革委起草)
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p>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p>
6.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侊/p>
(市卫生健康委起草)
7.供热采暖管理条例
(市城市管理委起草)
8.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二)政府规章项目(7项)
1.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修订(/p>
(市司法局起草(/p>
2.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修订)
(市园林绿化局起草(/p>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
(市消防救援总队起草(/p>
4.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修订)
(市水务局起草(/p>
5.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修订)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6.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p>
(市城市管理委起草)
7.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修订(/p>
(市国动办起草)
此外,对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市司法局加强工作指导、/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