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质量认证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质量认证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05-08 05:37:07 来源9a href="http://scjg.hubei.gov.cn/zfxxgk/zcwj/qtwj/202305/t20230508_4654709.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36
核心提示:近?多家认证机构被撤销从业资质,导致部分认证证书无效、失?使企业不仅蒙受了经济损失,更带来了信用受损的长期影响。为彰显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结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有关要求,省局决定部署开展质量认证风险预警相关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div>
发布单位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5-08 生效日期 2023-05-0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近期,多家认证机构被撤销从业资质,导致部分认证证书无效、失?使企业不仅蒙受了经济损失,更带来了信用受损的长期影响。为彰显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rdquo;本质属?结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有关要求,省局决定部署开展质量认证风险预警相关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调?主动上门服务教方泔/p>

企业取得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等领域证书,是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提升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上门服务,为企业选择合法有效、适合自身的认证机构提供政策指?选取方法可参?ldquo;一看二查三?rdquo;、/p>

一眊查看机构的合法资?只有通过国家认监?CNCA)批准的认证机构才能在国内开展认证业?才是合法的认证机?要通过查看机构的营业执照、认证机构批准书等基本信?确认机构的资质证书情况、/p>

二查: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市场监管总局为公众提供了全方位的认证信息查询平台,通过查询平台可以核查机构的资质证书、能力范?并结合企业专业领?看认证机构能力是否匹配企业需?并查询机构已发的认证证书的相关情况。查询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currentPosition、/p>

三比:对比认证价格和取证程?不能单纯看首次获证的价格,一方面,获取证书后每年度均需要监督审?监督审核也是需要收费的;另一方面,证书的领域不同、企业规模性质不同及认证机构的品牌影响不同等多种因?价格均有不同。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状?选取最合适的认证机构、/p>

二、及时预?防范认证风险免损夰/p>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认证得到社会广泛关注,诸多行业采信结果。在监管过程?我们也发现了机构非法卖证、企业虚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国家认监委已撤销16家认证机构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并撤销个别机构部分认证领域资质。相关查询网址:https://www.cnca.gov.cn/zwxx/gg/2023/index.html、/p>

各地要及时掌握最新的动?随时关注认监委的公告及预警信?及时向企业通报最新的认证机构资质情况,提醒企业在与机构开展合作之?主动查询最新的公告信息,跟踪了解认证机构的资质保持情?避免损失。同?根据认证审核的程序要?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才具备发证条?对价格过低、马上出证的机构要保持警?防止上当受骗、/p>

三、广泛发?推进质量认证促发屔/p>

(一)加强工作统筹。将认证风险提示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结合起?激发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的主动?增强认证的公信力,发挥质量认证的功能作用、/p>

(?用好培训平台。各地要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的作用,积极向广大企业宣传推介。今年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专门在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上开通了你问我答交流互动板块,由专家免费回答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方面相关技术性问题以?ldquo;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相关政策、举措等。各地要引导企业用好这些平台、/p>

(?务求取得实效。开展认证风险预?是促进企业选取合法适用的认证机?避免企业损失,提高质量认证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结合调查研究的总体部署,将风险预警相关政策普及到广大企业,切实让企业通过质量认证取得效益、/p>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p>

地区9/font>湖北
标签9/font>市场监督风险预警认证机构认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5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