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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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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05-06 04:44:41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5008565/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53
核心提示: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4叶/td>
发布日期 2023-05-04 生效日期 2023-06-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
备注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p>

二、跨境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p>

三、其余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执行、/p>

本公告自2023??日起实施、/p>

特此公告、/p>

海关总署

2023???/p>

公告下载链接9/p>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pdf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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