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促进绿色流通发展,2023年我厅将持续开展绿色商场(超市)、绿色饭店(餐厅)创建评定工作,现就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一)绿色商场(超市)。创建主体为在我区注册成立的商业综合体、百货店、购物中心和超市等零售行业企业。其中,百货店、购物中心以单店为主;超市包括企业总部(或区域子公司)和单体门店。重点审核零售企业绿色管理制度建立、节能设施设备应用、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绿色服务宣传、绿色消费理念倡导、以及绿色回收开展等情况。
(二)绿色饭店(餐厅)。创建主体为在我区注册成立的饭店餐饮行业企业,需相关证照齐全,正常经营,三年内未发生涉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诚信经营等不良事件。重点审核餐饮企业绿色设计、安全管理、节能管理、环境保护、健康管理、绿色宣传等情况。
二、任务目标
2023年度计划全区范围内同步开展国家级绿色商场和自治区级绿色商场(超市)、绿色饭店(餐厅)创建。其中,国家级绿色商场拟计划创建1家,不限区域。自治区级绿色商场(超市)5家,绿色饭店(餐厅)5家,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分别各1家。
三、创建标准
(一)绿色商场、绿色超市。拟申报零售企业须逐条对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结合《国家级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试行)》(附件1)和《自治区级绿色商场(超市)评分表》(附件2)的具体要求,开展创建活动。五万平方米以上(含)大型商场优先予以评定。
(二)绿色饭店、绿色餐厅。拟申报餐饮企业须根据创建类型,分别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宁夏餐饮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十条规定》《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餐饮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自治区级绿色饭店(餐厅)评分表》(附件3)的具体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四、实施程序
(一)国家级绿色商场申报评定。申报国家级绿色商场的零售企业,需按照商务部相关要求,完成在线申报、地方审核、系统备案等流程(具体可参照商务部网站“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绿色流通服务”系统公告)。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将推荐名单连同申报材料(含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定签字的创建评价指标评分表)报送我厅,由我厅组织进行现场核查,经确认公示后报商务部备案。
(二)自治区级绿色流通企业申报评定。符合创建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实施达标创绿,并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4)。五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附件2、3评分表细则,组织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查验,根据评分由高至低排列确定评定企业(得分不得低于80分),经研究公示等程序后,将最终名单以正式文件报我厅备案。
(三)奖励授牌。对确认评定的国家级绿色商场,每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10万元。对自治区级绿色商场(超市)、绿色饭店(餐厅)将进行授牌,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事故,将予以摘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规范流程。开展绿色商场(超市)、绿色(餐厅)创建活动,是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商贸流通领域降本增效,实现绿色化发展的重要举措。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提高站位,做好动员组织,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加强总结。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摸底和储备工作,据实择优报送。通过各种媒介载体,加强创建活动政策讲解、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积极创绿、推崇创绿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优秀企业的亮点做法,组织进行互观互学、经验交流。
(三)加快推进,按时完成。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统筹组织,于10月底前将国家级绿色商场推荐材料和自治区级绿色流通企业评定名单,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联系人:赵蓉,联系电话:0951-5960713,电子邮箱:htzr1029@sina.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