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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沪农委〔202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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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31 10:11:58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32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市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31号)要求,我委制定了《上海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23〕58号
发布日期 2023-03-31 生效日期 2023-03-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委、中心城区市场监管局,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市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全国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31号)要求,我委制定了《上海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上海市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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