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9/span>
《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span>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宣/span>
2023??3?/span>
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府字?022?4号)要求?ldquo;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收回省级行使。为做好该许可事项实施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制定方案如下、/span>
一、实施原刘/span>
按照一分类、二分离、三统一的原则实施,即:按类别工种分类实施,培训与考试分离、考试与审核分离,省厅统一审核、统一监督、统一审批、/span>
二、实施分籺/span>
将《特种作业目录》中?0个特种作业类别,细分为两类组织实施、/span>
第一类: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个类目共41个工种、/span>
第二类: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4个类?3个工种、/span>
第一类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由省厅组织实施,第二类由省厅指定设区市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初审和考试,由省厅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复审、巡考及审核发证、/span>
三、实施流稊/span>
(一)培训报备。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将培训计划报省厅考试中心,第二类同时报组织考试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span>
(二)资格审核。(1)初训:培训机构开班前(含当日)将学员名单报省厅考试中心,第二类同时报组织考试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开考前5个工作日,将申报考试材料报考试组织单位,考试组织单位对考生资料进行审核。其中,第一类直接报省厅考试中心审核;第二类报省厅指定组织考试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初审,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在开考前3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及初审结果报省厅考试中心审核,省厅考试中心在开考前1个工作日将审核结果反馈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2)复审、换证:培训机构开班前(含当日)将申报考试材料报考试组织单位,考试组织单位对考生资料进行审核。其中,第一类直接报省厅考试中心审核;第二类报省厅指定组织考试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核,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在开考前1个工作日将审核结果报省厅考试中心。考生培训学时证明可开考前1个工作日提供、/span>
(三)考试组织。第一类由省厅考试中心直接组织考试。第二类由省厅考试中心指定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考试,考试组织单位在开考前5个工作日将考试计划报省厅考试中心。省厅考试中心通过现场巡考等方式进行监督。考试结束后,考试组织单位通过全国安全培训考试信息平台提交考试合格人员发证许可申请、/span>
(四)审批决定。省厅考试中心在收到许可申请后,组织核对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span>
(五)证件颁发。考核合格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mem.gov.cn),?ldquo;查询服务栏进?ldquo;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系统,或登录官方微信公众?ldquo;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按要求进行身份认证后,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实需要实体证书的,由本人凭身份证领取,第一类根?ldquo;省内通办原则,可到省厅驻省政务大厅窗口领取,也可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窗口制作发放;第二类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窗口制作发放、/span>
四、工作要汁/span>
(一)强化培训监管。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纲施训、严控班级容量、严肃考勤纪律,妥善处理好线上与线下培训之间的关系,不断夯实基础、强化过程管控、规范档案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从业行为,保证培训质量、/span>
(二)严格考试管理。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各项制度,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和资料造假的,一律不予安排考试;要严肃考风考纪,配齐配强监考人员和考评员,强化考生身份核对,杜绝考试舞弊、替考等考试违规现象;要建好考试档案,做?ldquo;一期一?rdquo;全链条管理、/span>
(三)推进考点建设。要继续大力推进政府考试点建设和现有考试点升级,优化考试点布局、加强考试点管理,省直管县(市)考试点、功能区考试点纳入所在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管理、/span>
(四)做好便民服务。要积极主动做好报名、缴费、咨询、解答等便民服务,加大推广应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子证照的宣传力度,对申领实体证书的群众要按要求发放到位,全力打造安全培训考核良好形象、/span>
本方案自2023??日起实施、/span>
附件9br />
1.江西省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实施流程国/span>
2.申报考试材料清单
3.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