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关键性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对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和全区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三农”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粮食连年丰产丰收,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中有升。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80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644万亩。持续推进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16万亩以上,2020年全区粮食产量达到380.49万吨,实现“十七连丰”,单产水平位居西北地区第2位。重要农产品供给稳步提升,全面恢复生猪生产,生猪饲养量达到188.6万头,比“十二五”末增长7.7%,完成国家下达生产保供任务的115%。家禽饲养量达到2567万只,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34.1万吨、13.8万吨和215.34万吨。持续抓好蔬菜生产,全区蔬菜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左右,产量达到568.61万吨。稳步推进水产品生产,渔业养殖面积稳定在50万亩左右,水产品产量达到16.16万吨。
图1-2“十三五”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图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我区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农业农村发展面临新要求、迎来新机遇。
对标对表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更加迫切。一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水资源趋紧,土地荒漠化、次生盐渍化、水土流失等问题突出,转变发展方式迫在眉睫。二是各类风险高发频发,农业自然风险、生物风险、市场风险叠加,维护产业安全难度增加。三是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产业链条短,现代设施装备支撑不足,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农业提质增效要求迫切。四是农村建设短板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明显短板,乡村现代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乡村发展亟待变革转型。五是农民增收任务艰巨,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各项投资增长放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农民增收面临更大压力。六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县域经济发展滞后,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要素畅通流动机制亟待建立。
与此同时,“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条件更加有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为我区新阶段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为重大国家战略,赋予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历史重任。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我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作用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外部支撑更加坚实。党中央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有利于我区融入国内国际大市场、大循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格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市场拉力更加强劲。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深入实施,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一些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壁垒逐步打破,乡村沉睡资产资源不断激活,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生活力持续释放。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带来产业组织方式、生产生活方式的颠覆性变革,催生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技术助力加速注入。
总体看,“十四五”时期,我区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启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谋划“十四五”发展,必须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趋利避害,奋勇前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以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载体,聚焦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强化政策供给,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加快补上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福祉,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绿色引领。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始终,将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坚持量水而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绿色发展为一体的空间格局。
坚持突出特色。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支撑,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化“三品一标”,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努力实现卖原料向卖产品、小产业向全链条、创品牌向创标准转变,让宁夏更多特色农产品走向市场。
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创新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
坚持深化改革。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深化农村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基本构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农民平均水平,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比重持续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大幅提升;高质量完成全省域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表2-1“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指标表
专栏1 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工程。整县推进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实施优质粮食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创建10个示范县。 粮食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在引黄灌区产粮大县每年建设储备小麦生产基地、优质稻谷生产基地各10万亩。 优质奶源基地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奶源基地8个,新建扩建规模奶牛场100个,实施标准化、智能化牧场升级改造、乳制品加工能力提升、数字奶业信息化等项目。 现代草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实施农牧交错带草畜产业提升项目,建设优质饲草种植基地,升级改造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施高端肉牛、滩羊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屠宰加工和冷链配送企业,建设一批品牌营销窗口。 高品质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建设供港有机蔬菜直供基地,建设大型现代化蔬菜集配中心15个、集约化蔬菜育苗中心25个,建设生物循环蔬菜示范区15万亩、蔬菜专业乡镇50个。 枸杞产业提质增效工程。新增枸杞标准化种植基地35万亩,建立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和质量认证溯源体系,提升“宁夏枸杞”和“中宁枸杞”两个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 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长廊建设工程。新增标准化酿酒葡萄种植基地50万亩,完善葡萄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闽宁镇葡萄酒全产业链总部聚集展示中心、张骞丝路葡萄文化产业园,建设8个葡萄酒小镇、270个酒庄,实施本土化耐寒耐旱优质酿酒葡萄新品种选育等项目。 绿色食品加工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蒙牛乳业乳制品加工、伊利乳业高端乳制品扩能、中桦雪中央厨房及粮油制品生产、原州区马铃薯制品综合加工产业园等项目。 |
专栏2 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提升工程 良种繁育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畜禽良种繁育基地10个,加强奶牛、肉牛、滩羊、饲草良种繁(选)育、新品种(系)培育和中卫山羊、静原鸡等地方品种保护利用。加大青铜峡杂交玉米制种大县建设力度,提升西吉马铃薯、平罗蔬菜、盐池杂粮杂豆、中国(宁夏)良种牛繁育中心等良种繁育基地生产能力、育种创新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实施土地平整、盐碱地治理、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等,新建高标准农田300万亩,巩固提升已建高标准农田104万亩。 高效节水农业建设工程。实施高效节水设施提档升级,北部引黄灌区重点实施“黄河水+蓄水池+滴灌(喷灌)”“机井+滴灌(喷灌)”工程,新增高效节水农业100万亩。中部干旱带重点实施“黄河水+调蓄水池+滴灌”工程,新增高效节水农业87.6万亩,改造提升12.4万亩。南部山区重点实施“黄河水+调蓄水池+滴灌”“水库水+高位蓄水池+滴灌”“机井+滴灌(喷灌)”工程,新增高效节水农业15.9万亩,改造提升84.1万亩。 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提升工程。推动装备、品种、栽培及经营规模、信息化技术集成配套,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丘陵土地农田宜机化改造,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5个、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全过程机械化示范县5个,建设优质粮食、畜牧养殖、蔬菜等全程机械化示范园50个,培育农机作业服务公司50个。 农业绿色发展引领示范工程。实施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退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农牧民奖补等项目和行动。 农业安全生产保障工程。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基层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等项目和行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规范提升工程。培育一批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培育龙头企业400家以上。实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质量规范提升行动,促进联合与合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新认定自治区农民合作示范社和四星级家庭农场200家。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程。建设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22个、社会化服务站300个。 乡村产业融合升级工程。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业提升、休闲农业示范、农业品牌提升、特色农产品走出去等项目和行动。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工程。聚焦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支持建设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
专栏3 乡村建设工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全区创建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 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实现全部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到100%;巩固提升农村供水管网,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实施农村电网提质和信息入户工程。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保护自治区级传统村落20个,建设高质量美丽村庄250个(次),改造抗震宜居农房4万户。 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地区网络提速降费行动、农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数字乡村试点建设等项目。建设数字乡村示范县5个、数字乡村试点地区5个。 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法治村建设项目、平安乡村建设项目、乡村治理全省域示范试点建设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项目。 现代农民培育行动。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乡土人才培育计划、“引凤还巢”工程、“领头雁”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计划。 |
第七章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抓好平罗县、灵武市、沙坡头区试点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认真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户和流转经营户的各项权益。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稳慎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抓好平罗县、贺兰县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切实落实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村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积极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盘活利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权下沉乡镇试点。
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农村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
第二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运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途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机制,加强村庄撤并户、移民搬迁户等特殊人群权益保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加快建设完善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定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和审计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和财政扶持资金等参股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实施财政资金项目,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当地环境资源、人文历史、风景名胜、特色产业等,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和实现形式,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户财产性收入。
第三节 加强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
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农资金使用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着力支持标准化体系建设、品牌创建、产业融合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2025年达到50%以上。
调整优化“三农”奖补政策。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以及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补偿力度,逐步探索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调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比例,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机械化发展。落实移民补助政策,支持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推广“固原模式”“盐池模式”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展保单、农机具、畜禽、大棚和养殖设施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完善“三农”金融信用体系,探索“整村授信”信贷支持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绿色发展。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农村“四权”抵押、贷款和交易。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立健全涉农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等政策。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对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体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弱项。
加大农业保险保障力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将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等特色种养业品种,纳入中央或自治区保险费用补贴的重点支持范围。探索建立“政策保险+商业保险”的保险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小麦、水稻、玉米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试点,健全区域特色小产业保障体系。加大创新性险种开发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创新多元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等措施,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优化营商投资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鼓励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比例。
第四节 协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市县级改革进度,建立健全区市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制度”,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执法行为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积极保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执法装备建设、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经费,确保满足执法需要。
完善农村“四权”交易改革。强化农业用地保障,推动乡村振兴与国土空间有效衔接,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用地和设施配套用地的倾斜力度。在抓好农村土地权改革的同时,建立完善用水权收储、抵押、转换机制,完善水权交易定价机制,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全面实行农业节水制度,促进农业节水指标向高效益行业和区域流动。建立排污权储备制度和排污权初始分配、有偿转让机制。加快推进山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实现山林权可进可退、流转顺畅,拓展山林权融资功能和规模。
第五节 打造城乡融合发展载体
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引领区。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构建自治区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打造引领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实行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打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聚焦一个乡镇、一个主导产业,建设农业产业强镇,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融合体。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到2025年,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5个。
提升县城和乡镇服务能力。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完善县域中心城市综合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推进县城发展,分类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平台,带动农村创新创业。提升乡镇为农服务能力,突出产镇融合,建设生产要素、产品、服务集合创新、集中供应、集聚流通的城乡工农综合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和发展,推动城镇村衔接互补。到2025年,建设40个重点小城镇,集中打造10个功能齐全、特色突出、辐射力强的产业重镇、商贸强镇和旅游名镇。
专栏4 农村改革工程 农村改革试点建设工程。实施农村闲置宅基地与闲置农房盘活与利用试点建设项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项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以及农村改革集成推进项目。 产业兴村强镇工程。围绕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规范壮大产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创新农民产业参与共享机制,培育建设10个主导产业突出、特色明显、产业融合、产村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的宜居宜业产业强镇。 |
第八章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脱贫地区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第一节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健全动态监测机制。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完善健全监测机制,加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预警信息联动,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
防止规模性返贫。各地要实时监测,重点关注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生物、火灾和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因宏观政策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与易发生规模性返贫群体。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帮扶措施,及时化解规模性返贫风险。
第二节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对已实现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引导其依法依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口救助供养范围。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第三节 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
做好易地移民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围绕解决好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三件事,实施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扎实推进就业帮扶、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和创建示范区,推进移民安置区特色种养业高质高效发展,确保移民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落实各项惠农补贴,保障劳务移民在原籍承包地等权益。深入推进闽宁协作和社会力量帮扶,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开展企村结对帮扶共建,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安置区产业发展、基础配套、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文明建设、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有劳动能力的移民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整体提升,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全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第四节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
立足资源禀赋,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发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滩羊、小杂粮、黄花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支撑。创新产业链增收模式,继续推进“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提质增效,持续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构建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因地制宜发展和扶持乡村就业车间。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第五节 巩固拓展农村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
建立农村安全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延续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保持农村危窑危房动态清零。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农村安全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巩固拓展农村安全饮水。着力推进“大水源、大水网、大联通、大水厂”建设,以城乡打通、县县连通、区域互通输配水管网为“脉络”,构建全区“北部双源互备、中部多线互济、南部双水互通”的水源保障体系和水量稳定、水质可靠、互联互通、互备互用的城乡供水现代水网体系,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实施“互联网+城乡供水”,构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均等服务的城乡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三张网”,形成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第九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坚持加强和完善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把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县乡党委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抓乡村振兴上。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规划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统筹谋划,抓紧制定各自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细化实化落实方案,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和重点工程落到实处,确保“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六项行动”,巩固深化“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力度,为村级班子建设提供“源头活水”。实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乡镇评乡镇定,不设指标、应整尽整,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统筹做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动员,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组织特色产业推进工作专班,扎实推进规划落实,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分解到各地、各部门,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目标任务建立台账,加强组织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县(区)要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逐项抓好落实。
第三节 健全考核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客观公正地开展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强化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及时发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形成全社会自觉参与和积极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