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落实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ldquo;贸易龙头企业工程要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新要求,以及实施过程中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深圳市商务局修订形成《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商务规?023?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p>
贸易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中贸易龙头企业工程要求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出台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贸易型总部企业资格认定,并给予相关支持和服务、/p>
2022年,市商务局出台《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商务规?022?号),开展了第一批贸易型总部企业认定工作。随着工作形势变化及工作实践反馈,发现试行政策存在认定标准较高、数据认定范围与企业实际经营存在偏差等问题。因此,市商务局对试行政策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p>
二、修订思路
按照注重实际,扩容增?rdquo;的总体思路修订本意见,具体如下9/p>
一是着眼企业实际,优化认定范围。根据企业反馈意见,部分企业以集团名义进行申报,企业集团仅履行管理职责,并未进行实际的生产经营交易活动,因此企业集团未产生相关营业收入数据,导致部分大型企业未能入选。本次修订充分吸纳企业意见,将企业集团在深子公司经营数据纳入数据核算范围、/p>
二是着眼扩容增效,降低认定门槛。根?022年贸易型总部企业认定工作实际,申报企业数量未达预期,且部分企业反映门槛较高,难以达到标准。为扩大贸易型总部企业覆盖面,激发企业动能,本次修订调低认定标准、/p>
三、主要内宸/p>
全文共五部分15条,主要内容如下9/p>
第一部分包括????条,主要为意见编制目的、原则,贸易型总部企业释义,及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要求、/p>
第二部分包括????条,主要为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程序、/p>
第三部分包括9?0?1?2条,主要为贸易型总部企业支持政策、/p>
第四部分包括?3?4条,主要为对贸易型总部企业统计、变更、注销等管理要求、/p>
第五部分仅第15条,为文件有效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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