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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023年)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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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3-02-21 04:51:22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852887/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56
核心提示:取消“已实施预防性消毒”申报项目。实际进境货物的“启运日期”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管理的,不再必须填报“启运日期”;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叶/td>
发布日期 2023-02-21 生效日期 2023-03-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9/p>

一、取?ldquo;已实施预防性消?rdquo;申报项目、/p>

二、实际进境货物的启运日期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管理的,不再必须填报启运日期;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p>

本公告自2023??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22年第88号公告同时废止、/p>

特此公告、/p>

海关总署

2023??1?/p>

公告下载链接9/p>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pdf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感染预防消毒进境进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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