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粮油中心监测站,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粮油批发中心9/p>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承储企业的管理与监督,严格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程序,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切实依法履行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监管职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0288.html">关于印发〈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粮执法规?021?41号),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粮执法规?020?45号)精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p>
2: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doc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2?/p>
(此件公开发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