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农业农村部发布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办事指南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20?

农业农村部发布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办事指南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20?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11-21 09:39:10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2211/t20221118_6415754.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农村?/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15
核心提示:日本根据其国内法,要求?022?2?日起,进入其市场的部分水产品须附有合法捕捞证明等合法性证明文件。为保障合法水产品出口,我部为相关企业办理上述文件。办事指南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div>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20叶/td>
发布日期 2022-11-14 生效日期 2022-11-1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日本根据其国内法,要求自2022?2?日起,进入其市场的部分水产品须附有合法捕捞证明等合法性证明文件。为保障合法水产品出口,我部为相关企业办理上述文件。办事指南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p>

特此公告、/p>

附件?.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远洋)办事指卖/p>

2.输日水产品合法捕捞证明(近海、加工及未加工)办事指南

农业农村?/p>

2022?1?4?/p>

附件9/p>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叶/a>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