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ldquo;十四?rdquo;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a>(以下简称《通知》)、/p>
《通知》作为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的重要举措,从五个方面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提出要求,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