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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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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11-15 04:47:34 来源9a href="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gs/qtgsgg/202211/t20221115_2859093.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16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022?1?6日起,启用《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6日起申办小餐饮店许可、小食杂店备案事项均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电子证书启用前发放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已取得电子证书的经营者,办理变更、延续、注销许可或备案业务时,无需提交《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原件、/div>
发布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1-10 生效日期 2022-11-1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备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022?1?6日起,启用《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p>

一?1?6日起申办小餐饮店许可、小食杂店备案事项均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电子证书启用前发放的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p>

二、许可、备案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通过法人服务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https://banshi.scjgj.beijing.gov.cn/portal/index),进入我的电子证照菜单下载电子证书,并根据需要打印电子证书、/p>

三、已取得电子证书的经营者,办理变更、延续、注销许可或备案业务时,无需提交《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北京市小食杂店备案卡》原件、/p>

四、已取得电子证书的经营者,可以在经营场所以电子形式展示电子证书,也可以展示电子证书的打印件、/p>

特此通告、/p>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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