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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公 (公告?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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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11-07 11:23:21 来源9a href="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211/t20221104_8620032.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05
核心提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本着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采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提交材料并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我厅不再索要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书面承诺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div>
发布单位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公告?022?0叶/td>
发布日期 2022-11-04 生效日期 2022-11-0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备注

进一步深?ldquo;放管?rdquo;改革和持续开?ldquo;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及农业农村部第495号公告精神,现对部分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p>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本着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采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提交材料并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我厅不再索要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书面承诺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p>

特此公告、/p>

附件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0?8?/p>

地区9/font>吉林
标签9/font>行政审批审批事项农业行政许可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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