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发布野生鸟类禁猎期的通告 (鄂林护?018?70?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发布野生鸟类禁猎期的通告 (鄂林护?018?70?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8-12-19 01:45:33 来源9a href="http://lyj.hubei.gov.cn/zfxxgk/zc_GK2020/gfxwj_GK2020/202009/t20200909_2900699.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湖北省林业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2
核心提示: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对所有野生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2019??日至2023?2?1日。禁猎期满后,再根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续禁猎期限、/div>
发布单位
湖北省林业局
湖北省林业局
发布文号 鄂林护?018?70叶/td>
发布日期 2018-12-18 生效日期 2018-12-1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平衡自然,维系物种和保护生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我省地处长江中游,南北过渡地带,素?ldquo;千湖之省之称,也是候鸟的主要迁徙通道和聚集地,是鸟类栖息的中心省份之一。保护好鸟类资源,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p>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地保护好野生鸟类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泔/strong>》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相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对所有野生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2019??日至2023?2?1日。禁猎期满后,再根据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续禁猎期限、/p>

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猎捕鸟类的行政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凡未经批准,使用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非法猎捕鸟类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特此通告、/p>

湖北省林业局

2018?2?8?/p>

附件: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发布野生鸟类禁猎期的通告.docx

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发布野生鸟类禁猎期的通告.pdf

地区9/font>湖北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4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