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部门《关于印发〈天麻、铁皮石斛、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卫函?021?63号)要求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申办食品生产许可及加强监管的通知》(川市监办函?021?73号)规定,经过企业自愿申请、省卫生健康委企业相关产品标准备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现将四川省第五批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予以公布、/p>
特此通告、/p>
附件?nbsp;四川使用天麻、铁皮石斛、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名单(第五批).docx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