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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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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9-02 05:40:08 来源9a href="http://www.zs.gov.cn/zjj/zcgw/gfxwj/content/post_2155964.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03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通知.pdf 中山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div>
发布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9-02 生效日期 2022-09-02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地区9/font>中山?nbsp;
标签9/font>违法行为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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