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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公呉/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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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9-02 05:26:41 来源9a href="http://scjg.chengdu.gov.cn/cdscjgj/c133654/2022-09/01/content_b8a2c6a69c7a48308fc851b45e5c59dc.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69
核心提示:自2022??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div>
发布单位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9-01 生效日期 2022-09-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
备注

〉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11151.html" target="_blank">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统一和优化了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要作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

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ldquo;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ldquo;出资?rdquo;信息项,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p>

除调整部分外,营业执照的格式分类、印刷标准等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市监注?018?53号)中《营业执照印制标准(2019年版)》《营业执照打印标准(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执行、/p>

二、自2022??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p>

2022???/p>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9/font>成都?nbsp;
标签9/font>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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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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