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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022年版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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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9-01 10:04:29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4548521/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27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9叶/td>
发布日期 2022-08-31 生效日期 2022-10-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非危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电子行业加工设备、干燥器设备及器具等87?0位海关商品编号的商品,取消海关监管条?ldquo;A,海关对相关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p>

本公告自2022?0?日起实施,调整后的监管要求见附件、/p>

特此公告、/p>

附件?nbsp;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xls

海关总署

2022??0?/p>

公告下载链接9/p>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pdf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检?nbsp;进出?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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