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重庆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渝粮发?022?78?

重庆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渝粮发?022?78?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8-31 10:14:19 来源9a href="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zcwj/qtwj/202208/t20220830_11050813.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伙/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5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我?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重庆市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做?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粮发?022?22号)。当前,我市各区县(自治县)正饱受高温、干旱极端天气影响,同时又陆续进入粮食收购高峰期,粮食收购活动比往年更集中,异常情况、突发情况易发多发。根据当前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现对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发布单位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伙/div>
发布文号 渝粮发?022?78叶/td>
发布日期 2022-08-30 生效日期 2022-08-3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9/p>

为进一步做好我?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重庆市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做?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粮发?022?22号)。当前,我市各区县(自治县)正饱受高温、干旱极端天气影响,同时又陆续进入粮食收购高峰期,粮食收购活动比往年更集中,异常情况、突发情况易发多发。根据当前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现对有关事项补充如下9/p>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巡查

密切关注售粮群体、收购企业,加强异常和突发情况研判,按照《关于做?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渝粮发?022?22号)检查内容,加强对粮食收购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力度,直接到基层,直接到现场,现场检查收购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文件情况,并做到检查全程留痕。按照《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要求,加强粮食收购活动的定期巡查,原则上至少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实现对辖区内所有粮食收储企业巡查全覆盖。具体根据收储企业储备粮食轮入轮出、新粮收购时间安排,加大巡查批次。日常检查和定期巡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监督检查不深入问题整改,认真深入开展检查,坚决杜绝例行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p>

二、严格粮食收购质量安全监箠/p>

按照〉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24423.html" target="_blank">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等规定,重点检查粮食收储企业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情况,开展先检后收、收购入库验质定等工作情况。按照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渝食药安办?022?号)要求,重点检查对收购入库的每批次粮食开展质量安全检验情况,严把收购入库质量关。对收购入库的粮食未执行每批次质量安全检验的行为责令整改,实施问责追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p>

三、加强商品粮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箠/p>

落实辖区内商品粮及全社会粮食流通属地监管责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储备局 财政部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通知》(发改粮食?022?17号)要求,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粮食收购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情况,及时支付售粮款等情况,经营台账建立及粮食基本数据报送情况等。严肃查处未执行出入库检验制度、拖欠售粮款等问题、/p>

重庆市粮食局

2022??7?/p>

(联系人:蒋玫;联系电话?2367575764(/p>

文件下载9/p>

重庆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22年粮油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docx

地区9/font>重庆
标签9/font>粮食收购监督检?nbsp;粮油粮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