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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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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8-01 05:52:40 来源9a href="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2/7/18/art_92482_10300951.html?xxgkhide=1"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34
核心提示: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7-18 生效日期 2022-07-18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产品及原?标签标识,
备注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9/p>

按照〉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泔/strong>》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的有关要求,省局编写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根据《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33号)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委托下放济南、青岛、烟台及部分国家级开发区实施,受委托单位办理各自本辖区内业务,除此之外的业务继续由省局办理。为确保委托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依照委托协议规定开展工作。省局对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备案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依法办理备案事项、/p>

二、受委托单位按照《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办事指南》办理该业务,发放备案凭证(模板见附?),并做好记录,同时通报同级监管部门。有条件的单位可使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申请人提出备案申请,公示备案信息、/p>

委托实施主体为自贸区、国家级开发区的(详见附件3),由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通知、/p>

附件?nbsp;附件1: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办事指南.doc

附件2:备案凭证备案信息公示模?docx

附件3.济南、青岛、烟台及部分国家级开发区名单.docx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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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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