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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 (宁粮法?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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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8-11 10:45:19 来源9a href="http://lswz.nx.gov.cn/wzsy/tzgg/202208/t20220809_3664861.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65
核心提示:原《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宁粮法?020?10 号)同时废止、/div>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宁粮法?022?0 叶/td>
发布日期 2022-08-09 生效日期 2022-08-0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已经局 20 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区9/font>宁夏
标签9/font>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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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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