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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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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7-22 09:21:27 来源9a href="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362071.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50
核心提示:为推动和服务预制菜(预制农品)生产物流加工消费信息互通、质量互信、品牌互铸,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探索开展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试点的函》(农质安(技)函?022?08号)精神,现就我省组织开展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试点有关事项通知、/div>
发布单位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7-21 生效日期 2022-07-2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9/p>

预制菜(预制农品)作为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消费的新产品、新业态,倍受社会关注和消费者欢迎,对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和满足公众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特色便捷农产品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细落小农业生?ldquo;三品一?rdquo;,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乡村优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推动和服务预制菜(预制农品)生产物流加工消费信息互通、质量互信、品牌互铸,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探索开展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试点的函》(农质安(技)函?022?08号)精神,现就我省组织开展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p>

一、登录宣展范围和原则

(一)预制菜(预制农品)包括经过预制的单品或两种以上混配、调配、调理、调味,配以适当包装标识的食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p>

(二)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坚持公益、自愿、服?rdquo;原则。登录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p>

二、登录宣展申请材斘/p>

预制菜(预制农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登录宣展,需提供申请表(见附表)和相关附报材料。附报材料包括:

(一)产品及包装标识代表性图片原图(3?张,分辨?00DPI以上JPG格式);

(二)产品品质特色说明性材料;

(三)产品生产质量技术规范性文件;

(四)生产许可、质量认证、品质评价(检验)报告等相关说明性材料;

(五)其他支撑登录宣展的附报材料、/p>

三、登录宣展程庎/p>

(一)主体申报。预制菜(预制农品)生产经营主体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平台)预制菜(预制农品?rdquo;信息系统专栏(http://www.aqsc.org)填报相关信息,首批登录宣展原则上每个生产经营主体不超过3个产品类别。登录宣展申请表填报完成,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纸质文本,依规签字盖章后两份寄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技术贸易措施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中国联络处),一份寄至省农产品质量管理站。首批登录宣展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1日、/p>

(二)材料审核。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登录宣展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的,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公?个工作日、/p>

(三)登录宣展。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全国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名录,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宣展、/p>

全国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受理,原则上每季度公布一次、/p>

四、联系方弎/p>

在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过程中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农安中心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联系、/p>

(一)国家农安中心技术贸易措施处联系人:高芳;电话:010?9198571?5901269683;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23号、/p>

(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联系人:陈书红;电话?551?2611221?8956056549;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355号、/p>

附件?nbsp;预制菜(预制农品)登录宣展申请表.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宣/p>

2022??1?/p>

地区9/font>安徽
标签9/font>物流品牌农业产品质量预制?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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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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