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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的通知 (环办监测函?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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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6-15 05:19:32 来源9a href="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6/t20220615_985583.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生态环境部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150
核心提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稊/div>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办监测函?022?31叶/td>
发布日期 2022-06-15 生效日期 2022-06-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规范规程,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9/p>

为有效应对火灾、爆炸、泄漏等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以下简称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污染,准确掌握事发地周边及附近敏感点空气污染状况,确保应急监测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p>

生态环境部办公厄/p>

2022???/p>

附件?nbsp;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pdf

抄送:生态环境部各流域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p>

地区9/font>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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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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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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