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的决定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8-09-21 04:37:55 来源9a href="http://220.171.42.54:8585/securityJsp/nfrr_inner/internet/lawRule/lawRuleDetail.jsp?lawRuleId=8b449291-779b-4d4a-893a-fc3825ff14e0"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伙/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76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下列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div>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伙/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9-21 生效日期 2018-09-2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下列地方性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2006 12 26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10 7 28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p>

地区9/font>新疆
标签9/font>地方性法?nbsp;酒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