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时令生鲜农林产品销售工作的补充通知 (京政农发?022?0?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时令生鲜农林产品销售工作的补充通知 (京政农发?022?0?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6-01 10:18:05 来源9a href="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tzgg/325853300/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66
核心提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时令生鲜农林产品销售工作的补充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农产品销售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发布文号 京政农发?022?0叶/td>
发布日期 2022-05-31 生效日期 2022-05-3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区人民政府9/p>

随着本市大量生鲜农林产品集中上市,为切实做好时令生鲜农林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和生鲜农林产品正常销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精准做好生鲜农林产品销售需求统计工作。各区要对现阶段本地区生鲜农林产品生产、冷藏、销售、加工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于存在销售压力的生鲜农林产品,要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深入了解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现状,提前摸清采收、分拣、包装、运输、销售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产销对接,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p>

(二)坚持属地原则,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区要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农产品销售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政农发?020?7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lt;关于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gt;的通知》(京政农发?020?06号)要求,统筹协调好本地区市场供应与生鲜农林产品销售。要坚持精准施策,做好应急保障兜底,千方百计解决销售困难,同时切实肩负起组织、统筹本地区生鲜农林产品产销对接的职责,组织主体、调配品种、落实运力、保障质量。有条件的区可探索出台生鲜农林产品销售价格补贴、物流补贴等方案、/p>

(三)搭建平台,加强对接。各区要积极引导重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生鲜电商平台发挥销售主渠道作用,保障市场供应和生鲜农林产品正常销售。要鼓励属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与生鲜农林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销售帮扶机制,帮助属地农民解决销售难题。要鼓励本地应?ldquo;爱心菜包供应企业等优先采购本地生鲜农林产品,拓宽本地生鲜农林产品销售渠道、/p>

(四)发挥信息化手段提高精准对接效率。各区要积极引导生鲜农林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需求主体通过微信优农佳品小程序,点击供求信息发布专栏发布卖难买难相关信息,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p>

(五)各区要加强与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的沟通会商,对于通过电商渠道销售的本地生鲜农林产品,要在产品集中上市期间重点协调区域场地资源、增派运力、保障时效,防止出现因派单积压造成的产品损耗增大、品质下降的情况。同时做好临时性用工人员、冷库冷链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p>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区要加大对助销促农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帮助镇、村及各类生产主体掌握现有政策措施和求助渠道。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汇总整理解决销售问题的相关情况,协调媒体给予报道、/p>

附件?.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农产品销售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政农发?020?7号)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020?06号)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2??0?/p>

(此件主动公开(/p>

附件1

京政农发?020?7叶/p>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地农产品销售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9/p>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市部分地区农产品出现流通不畅、滞销卖难等情况。为做好菜篮?rdquo;产品保供稳价,强化市区联动,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产销衔接,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p>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佌/p>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当?ldquo;三农工作的大事要事来抓,严格落实菜篮?rdquo;区长负责制。针对疫情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全面部署,精准施策,畅通运输渠道,做好产销衔接,保障质量安全,确保菜篮?rdquo;产品总体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流通顺畅有序、/p>

二、抓好重点工佛/p>

(一)强化属地责任,严格落实菜篮?rdquo;区长负责制?nbsp; 各区在切实抓好农产品生产的同时,毫不松懈统筹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信息和销售需求的梳理,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及销售台账,动态跟踪了解产销对接情况,设立并公开服务热线等问题反映和受理渠道,及时解决农产品稳产保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p>

(二)保障道路运输通畅。严格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确?ldquo;菜篮?rdquo;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京政农发?020?4号)要求,按?ldquo;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要求,妥善解决车辆通行不畅问题,确?ldquo;菜篮?rdquo;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p>

(三)积极扩宽销售渠道。积极协助农产品生产主体加强与辖区内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社区开?ldquo;点对?rdquo;对接,建立稳定的产地与市场对接机制,充分发挥电商企业、微信公众号、社区微信群团购、直播平台等优势,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利?ldquo;北京原产地新鲜果蔬供需发布平台和全国、京津冀地区及其他地区产销供需发布平台,通过线上发布、线下收购的方式,快速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销售帮扶机制。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倡导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统筹资源、共享渠道、集中配送、/p>

(四)引导龙头企业加大收储和加工力度。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化农民合作社等及时启动农产品收储和加工,持续加大对粮食、肉类、耐储蔬菜等加工原料的收购储备力度。根据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并将有关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p>

(五)适时逐步开放休闲农业园区。各区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前提下,适时逐步开放休闲农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科学制定管控方案,通过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维护采摘秩序,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p>

(六)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统筹施策、科学管理、高效服务,按照灵活调整监测开展方式、就近组织开展抽样工作的原则,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各区针对重点生产主体,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管理,开通安全服务绿色通道,组织安全检测单位和部门结合实际为生产主体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增强质量安全控制水平、/p>

(七)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分析。切实加强本地自产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市场统计分析,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加大对市场的监测和农情调度力度,强化调运组织管理,确?ldquo;菜篮?rdquo;产品有效均衡供给、/p>

(八)建立农产品经营用工保障机制。摸清本地农产品产销主体的用工信息,会同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在抓好社区(村)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以本地和周边地区为重点,招募劳动力,组织用工对接,妥善协调好农产品产销主体的用工需求。同时,健全各类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保证农民在加工、储藏、运销等环节的收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p>

(九)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社会舆情的监测和正确引导,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宣传解读疫情防控?ldquo;菜篮?rdquo;产品稳产保供等政策,提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为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p>

三、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刵/p>

(一)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要坚持定期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监督落实,保证工作效率,切实把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作为落?ldquo;菜篮?rdquo;区长负责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细抓落地、/p>

(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要坚持政令畅通、决策畅通、信息畅通,及时通报工作动态,汇总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梳理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为有效决策提供信息依据、/p>

(三)建立问题解决机制。要重点围绕农产品的产销,建立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问题困难台账,加强上下联动,发挥各级优势,逐一研究解决,并及时跟踪实际效果、/p>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

2020??7?/p>

附件2

京政农发?020?06叶/p>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9/p>

为保障首都市场供应,确保京郊农林产品产销顺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p>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0???/p>

关于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桇/p>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抓?ldquo;三农领域重点任务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全面小康的行动方案》中切实完成好超大城?ldquo;菜篮?rdquo;产品产销衔接等各项任务要求,促进京郊农林产品出村进城、实现流通顺畅、顺产顺销、优质优价,有效应对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对京郊农林产品流通带来的不利影响,现就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本方案、/p>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切实完成好超大城?ldquo;菜篮?rdquo;产品产销衔接工作为主线,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社会参?rdquo;原则,重点聚焦散户、小型合作组织、小企业等小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等方式,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特色农林产品品牌,完善京郊农林产品上行物流体系,开展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ldquo;小农?rdquo;?ldquo;大市?rdquo;的有机衔接。着力构建京郊农林产品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联动机制,确保实现京郊农林产品顺产顺销、优质优价、/p>

二、主要工作任加/p>

(一)强化市场导向。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预警和调控的能力,引导生产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根据京郊农林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品种结构,合理安排茬口和生产布局。鼓励生产主体主动进入流通环节,扩大同供销合作社、邮政集团等组织的合作。指导生产主体创新流通模式,不断提高农林产品商品化率,同时做好生产主体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主动营销能力。支持生产主体通过社区团购、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等方式,不断拓展农林产品销售渠道、/p>

(二)建立生产和市场信息台账。加强对农林产品生产信息的采集和梳理,摸清各类生产主体主要生产种类、品种、面积、产量、预计下月上市量、预期交易价格及联系人情况等关键信息,掌握农林产品货源情况。建立完善供需信息台账,梳理主要经销商对京郊农林产品的需求信息,包括需求品种、数量、意向价格、品质要求等,定期推送给生产主体。同时,将京郊农林产品生产主体供给信息推送给各类经销主体、/p>

(三)加强产销对接。加强农林产品流通渠道分析,协助京郊农林产品生产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电商平台进行渠道衔接,重点推动小微生产主体与经销主体开?ldquo;点对?rdquo;精准对接,打通田间地头到销售端的渠道,建立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p>

(四)做好政策服务工作。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电商销售、专店专柜专销、直供直销等稳定的销售渠道。拓宽门店直销、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政策覆盖面,梳理农林产品进批发市场、进商超、进电商平台的资质和要求,及时推送给生产主体,实现政策的应知尽知应享尽享、/p>

(五)加强对京郊农林产品的宣传推介。加大品牌培育和宣传力度。通过抓好农林产品包装、营销和品牌创建,以及老口?rdquo;农林产品的恢复与示范推广,打造更多高品质、好口碑、有乡愁的京郊农林产品品牌。充分利用京郊农林产品的地缘优势和品质优势,向市民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京郊农林产品的美誉度、知名度和影响力、/p>

(六)完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研究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试点推行京郊农林产品产量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参保品类,减少生产主体滞销风险。适度扩大农业信贷业务范围,将授信主体从单一支持农业生产主体向兼顾农业流通主体转变,进一步提高农业主体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p>

三、保障措於/p>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站在保障辖?ldquo;菜篮?rdquo;产品应急供应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做好京郊农林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并将其作为菜篮?rdquo;区长负责制的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抓好、/p>

(二)建立监测机制。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数据共享和信息发布工作,共享生产主体、经销主体信息,建立健全农林产品信息采集发布制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农林产品供求及价格信息等;加强市场信息分析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分析能力和水平,及时向生产主体和经销主体发布市场信息。要加强农林产品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科学、快速、准确、高效的农林产品信息网络、/p>

(三)建立滞销农林产品分级响应处理机制。市、区各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应对农林产品滞销,帮助农林产品生产主体解决卖难问题、/p>

1.农产品分级响应机制:(1)正常情况。未出现农产品滞销情况时,各单位和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相关工作?2)三级响应。当村级(小微生产主体)出现农产品滞销且镇(乡)域范围内单品种滞销量低于当季总产量的20%时,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负责解决?3)二级响应。当乡镇滞销的单品种农产品数量超过当季总产量的20%或区?个以上乡镇因同一品种同时出现滞销三级响应时,由区级部门牵头负责解决?4)一级响应。当各区滞销的单品种农产品数量占当季总产量的50%以上或多个区因同一品种(或品类)同时启动滞销二级响应时,由市级牵头协调解决、/p>

2.园林产品分级响应机制(包括果品、花卉、苗木、蜂产品等):(1)正常情况。未出现产品滞销情况时,各单位和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产品产销对接相关工作。(2)三级响应。单树种(或单品类)在成熟上市期出现积压,库存接近总库存容量的60%时,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解决。(3)二级响应。单树种(或单品类)在成熟上市期出现积压、库存饱和,或两个以上树种(或品类)产品同时出现积压、库存超过总库存容量的60%时,由区级部门牵头负责解决。(4)一级响应。当多个区因同树种(或品类)同时启动滞销二级响应时,由市级牵头协调解决、/p>

(四)建立舆情引导机制。加大对京郊农林产品销售的舆情监测力度,提前做出预判,出现滞销时及时预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汇总整理解决滞销问题的相关情况,协调媒体给予报道、/p>

地区9/font>北京
标签9/font>销?nbsp;农业农产?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9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