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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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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4-24 11:53:04 来源9a href="http://scjgj.huhhot.gov.cn/zwgk/fgwj/gzwj/202204/t20220424_1235958.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0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现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div>
发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4-24 生效日期 2022-04-2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9/p>

为进一步规?ldquo;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健全?ldquo;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现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ldquo;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p>

一、锚定目标,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上级交办、处理投诉举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ldquo;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全市年度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占比不低于3%5%(上级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并?ldquo;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rdquo;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rdquo;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rdquo;3个抽查事项确定为通用检查事项,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主体开展其他随机抽查时一并实施,确保全年抽查事项覆盖率达?00%,抽查检查任务完成率100%,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100%、/p>

二、强化信用赋能,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效。以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抽查和食品生产、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生产等重点监管领域抽查检查为切入点,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ldquo;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合理降低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必要时可采取全覆盖抽查,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检出率、/p>

三、规范抽查程序,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有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ldquo;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跟进整改情况,确保后续处置率达?00%。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部门,并做好工作交接,实现闭环管理、/p>

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要对照市局2022?ldquo;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监管实际,制定本辖区市场监管部?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022?月底前报市局信用监督管理科备案、/p>

各级部门在开?ldquo;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时,要注重各业务条线整合,加强统筹协调,能联合检查的尽量联合检查,避免重复交叉,实?ldquo;进一次门、查多项?rdquo;。除信用风险较高、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外,原则上一年只能对同一市场主体开展一次检查、/p>

市局信用监管科定期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和督查督促、/p>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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