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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植物检疫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暨启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植物检疫专用章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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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4-06 10:16:22  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629
核心提示:自2022年5月1日起,将“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和“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等2个事项市级实施主体由北京市植物保护站调整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并启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植物检疫专用章”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用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植物检疫专用章”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05-01 生效日期 2022-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经研究,自2022年5月1日起,将“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和“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等2个事项市级实施主体由北京市植物保护站调整为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并启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植物检疫专用章”实体印章和电子印章,用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北京市植物保护站植物检疫专用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1日

   关于调整植物检疫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暨启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植物检疫专用章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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