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晋安办发?022?5?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晋安办发?022?5?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4-02 08:09:23 来源9a href="http://yjt.shanxi.gov.cn/jz/gwgg/syjtgwgg/whjg/202203/t20220330_5647319.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山西省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7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危化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化解重点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div>
发布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
山西省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晋安办发?022?5叶/td>
发布日期 2022-03-30 生效日期 2022-03-3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阳高县、清徐县、灵石县、交城县、孝义市、泽州县、襄垣县、襄汾县、河津市、新绛县、芮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危化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化解重点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p>

一、整治提升县范围

2022年度应急管理部整治重点县和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附?),各市级重点县可参考执行、/p>

二、工作目栆/p>

202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重点县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杜绝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建设项目,杜绝重大事故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对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示范带动作用明显、/p>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工作任加/p>

1.健全完善应急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设置危险化学品监管科(股)室,配齐危险化学品专职监管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75%的比例要求)、/p>

2.配置危险化学品常驻专家或技术检查员,参与日常执法检查和开展专家指导服务、/p>

3.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分批选派监管执法人员到国有大型化工企业进行岗位实训、/p>

4.成立危险化学品专业委员会,统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p>

5.建立实训基地、/p>

6.制定重点县(园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重点县(园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模板见附?(/p>

7.参照《国家危险化学品重点县评估指数》开展自评,不断提升监管水平、/p>

四、工作要汁/p>

1.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应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提升工作、/p>

2.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项整治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应列入政府分管领导年度任务清单;

4.省安委办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完成滞后的地区,进行曝光、通报、约谈、/p>

5.危险化学品重点县明确工作推进联系人,6?0日和10?0日将工作推进情况(附?)报至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办指定邮箱(sxsajjjgsc@163.com)、/p>

联系人和电话:王瑛,0351-6819773

附件?.2022年度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和应急管理部?doc

附件?.重点县(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模板)重点县(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实施办法(模板).doc

附件?.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推进?doc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宣/p>

2022??9?/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