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领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环办函?021?68?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领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环办函?021?68?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4-01 05:08:59 来源9a href="http://sthjt.sc.gov.cn/sthjt/tbh/2021/12/31/204612ee692c4a298b43bad3c30df2ad.s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94
核心提示: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现将《四川省生态环境领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发布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川环办函?021?68叶/td>
发布日期 2021-12-31 生效日期 2021-12-3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备注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9/p>

现将《四川省生态环境领域深?ldquo;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p>

附件?nbsp;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领域深?ldquo;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宣/p>

2021?2?0?/p>

地区9/font>四川
标签9/font>证照分离市场主体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