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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202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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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22-04-01 04:49:58 来源9a href="http://mpa.gd.gov.cn/zwgk/gzwj/content/post_3901849.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40
核心提示:根据第35号《公告》要求,?022??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日至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对?022??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报的产品,由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出具限期整改意见,督促备案人?022??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置、/div>
发布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22 ?0叶/td>
发布日期 2022-04-01 生效日期 2022-04-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备注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gt;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以下简称第35号《公告》)要求,保障化妆品注册备案新法规顺利平稳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9/p>

根据?5号《公告》要求,?022??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日至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对?022??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报的产品,由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出具限期整改意见,督促备案人?022??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置、/p>

特此通告、/p>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1?/p>

地区9/font>广东
标签9/font>注册备案年度报告备案化妆?nbsp;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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